
现代快报讯(通讯员 石玉 李小鸾 记者 严君臣)只要成功推荐他人购买楼盘,即可获得购房款对应比例的佣金。在诱人口号的背后,佣金拖欠纠纷却频频发生。11月5日,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近日,南通如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开发商拖欠佣金的案件。
2024年期间如东某房产公司开展全民经纪人活动,陈小姐通过房产公司微信小程序注册成为全民经纪人,并推荐其朋友顾某、李某成功购买了该楼盘的房屋。顾某、李某二人与房产公司完成网签合同并付清了全部购房款。根据全民经纪人协议约定,陈小姐作为全民经纪人可获得推荐奖励佣金20000元/套,共计40000元。陈小姐在微信小程序中录入相关信息后,房产公司却迟迟未支付佣金。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,房产公司推出的“全民经纪人”活动,其宣传内容具体明确,当推荐人按全民经纪人协议完成推荐购买后,房产公司必须履行支付佣金的义务。房产公司认可陈小姐推荐成交的事实,却以资金紧张、需要内部审核为由拖欠佣金违背契约,故判决房产公司全额支付佣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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